关于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范了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聊城市正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我公司委托山东恒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聊城市正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18年12月,我公司在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生产建设单位聊城市正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山东恒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聊城市华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聊城市正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水土保持施工单位(聊城市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园梓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组认为: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履行了工程建设期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中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本网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孟达集团商务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